中国法学会定于今年下半年组织开展第二届“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”评选活动。根据中国法学会的通知要求,现将
市法学会推荐优秀成果参加第二届“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”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(一)坚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深入贯
(二)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,对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产生了重要作用,对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产生了重要影响。
(三)2008年以来公开出版的法学专著、法学论文,均可参加评奖,申报成果已选入《北京市法学会优秀法学研究成果选编》(2008—2009)(本汇编论文由市法学会各研究会、社团法学会推荐)的优先。
1978年至2007年公开出版且未申报首届“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”评选的法学专著、法学论文,以及已申报过首届“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”评选未获奖但2008年以后又有重大创新的法学专著、法学论文也可参加评奖。
(一)单位推荐。以研究会、社团法学会为单位推荐,各推荐1部(篇)优秀研究成果报市法学会评选办公室(设在研究部)。
(二)组织初评。由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为主要成员组成初评委员会,对各推荐单位推荐的优秀成果进行初评,从中选出1—3部(篇)。
(三)组织上报。对确定的初评结果,报市法学会审批后,由市法学会评选办公室书面报第二届“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”评选办公室参加评选。
(一)申报材料包括:《第二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书》及其电子版文档,电子版发至:beijingfxh@,申报成果及其他附属材料;研究成果作者个人简历、身份证复印件一份。
1、《第二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书》一式九份(至少两份原件),统一用A4纸打印、复印。
2、专著类申报成果报送一式九份,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,标明申报单位、申报人和所申报的学科。
论文类成果一式九份(至少一份原件),包含刊物封面、目录和版权页,分别附在《第二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书》后统一装订。
3、申报成果的各种证明材料或附属材料一式九份,统一装订在《第二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书》后;专著类成果按照申报书、作者个人简历、身份证复印件、附属材料的顺序装订;论文类成果按《第二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书》、作者个人简历、身份证复印件、成果、附属材料的顺序装订。
(三)专著,仅指独著或合著,不包括编、主编和编著等出版形式的成果,法学教材、法律工具书、翻译作品不得申报。
(四)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后一卷出齐的时间为准,在符合上述申报时限的情况下做整体申报。
(五)丛书不宜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,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。
(六)个人论文集可作为著作类成果申报,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只能由其中某篇论文的作者作为论文类申报。
(七)围绕一个专题,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,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。围绕一个专题,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,不应作为系列论文整体申报,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篇论文申报。
(十)成果的评定,不受是否已经获得其它奖励的限制。
(十一)推荐的优秀成果选入《北京市法学会优秀法学研究成果选编》(2008—2009)的,只报论文题目和作者即可。
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推荐工作,并于5月16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市法学会优秀成果评选办公室,过期不报视为放弃。
联 系 人:市法学会优秀成果评选办公室 李连旺 李倩
成果类型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学科门类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成果名称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申 报 人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所在单位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推荐单位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1.学科门类请按照法学理论与法律史学、宪法学与行政法学、刑法学与刑事诉讼法学、民法学与民事诉讼法学、商法学与经济法学、法学其他学科共六个学科门类填写。
3.所属二级、三级学科: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《学科分类与代码》(GB/T13745-92)准确填写。
4.最高获奖记录:写明奖励单位、奖励名称、奖励等级和颁奖时间,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
5.成果社会反映:写明是否被译成他种文字、再版或多次印刷;是否有刊物(全文、部分)转载;是否有其它的相关评价等情况,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
6.成果引用或被采纳情况:成果引用应写明应用书名或刊期、次数;应用成果被采纳应写明采纳单位和被采纳情况,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
7.所在单位:是指成果作者(多名作者的只填写主要作者)现在工作单位。
8.推荐单位:以各省(区、市)法学会和中国法学会所属研究会为单位。
10.本表一式九份(至少两份原件),用A4纸打印。推荐单位存档一份。
1.篇章结构、基本观点;2.研究现状、主要创新和学术价值;3.学术影响或实践价值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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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(区、市)法学会、各研究会初评委员会意 见(须简要说明理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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