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6月24日上午,广告代言法律责任理论研讨会在北京大方饭店第三会议室隆重召开。此次会议由北京市消费者协会、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、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办,特邀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、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、天津市消费者协会、香港消费者委员会、澳门消费者委员会参加。与会代表就广告代言人的法律责任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。
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理事、公司周友军副教授应邀参加了会议,并以“广告代言人的侵权责任初探”为题作了做主题发言。
(供稿 刘浩 编辑 袁小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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